中央財經大學金融經濟學在職博士招生錄取和發證:
1、金融學博士同等學力學習班實行單位推薦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審核確定的辦法錄取。學習結束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者,由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頒發金融學博士同等學力證書,具有申請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研究員的資格,受聘后將頒發聘書同時在中央財經大學網站上公布。
2、國外大學金融學博士學位委培班由國外大學按照本校的錄取規則錄取,英文面試由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協助完成。學習結束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者,由國外大學頒發金融學博士學位證書(有教育部門的學位認證,可享受與國內金融學博士的同等待遇)。其中獲得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同等學力學習證書者具有申請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研究員的資格,受聘后將頒發聘書同時在中央財經大學網站上公布。
3、國外大學的選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推薦和公布的大學為準,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不協助學員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未推薦和公布的大學。